規章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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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關于學生考試成績管理的暫行規定

發布日期:2014-12-04 浏覽量:

 

  為了确保學生考試成績的公平、準确,根據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教務處相關管理規定,現将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學生考試成績管理規定如下:  

一、各系職責  

1.各系安排教師對試卷的閱卷工作,以及對所授課程《學生成績報告單》的填寫工作。  

2.各系彙總本系教師所授課程的《學生成績報告單》,由系主任審核後簽字,在課程考試、考查結束兩周内,統一上報教務科。  

3.各系負責學生對考核成績的反饋工作。學生如需查訊,由各班學習委員統一收齊後,經系主任審核,在新學期第一周内上報教務科,新學期第三周後将不再查詢。  

二、教師職責  

1.教師在閱卷結束後,應按照學生成績單上項目(學年學期、考核科目、考核方式、授課教師姓名、閱卷教師姓名)認真填寫。  

2.教師在填寫《學生成績報告單》時,應認真負責,如有修改應在修改的成績旁注明修改人的姓名。如出現責任事故,将根據《山西師大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教學事故認定與處理辦法》追究責任。  

3.教師在填寫《學生成績報告單》時,對成績單上沒有成績或成績為“ 0 的學生,應在成績欄内注明情況(缺課1/3學時、曠考、緩考、違紀、作弊、留級、休學、欠費、代表隊比賽等),不能出現空白現象。在填寫成績單時,如發現學生考勤人數與成績單上學生不符時,需在空白處注明。  

4.考試成績漏登或誤登,以考試試卷評分為依據,并由原登分成績教師經院領導簽署意見後更正。考查成績如發現漏報,需要補報或更改成績時,必須填寫《學生成績補報、更正說明單》,并提供相應的原始成績單據,在規定的時間内上報教務科,經院領導簽署意見後予以補報。跨學期的漏報成績不予登記。教師在考查中出現漏報、錯報學生成績,按《山西師大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教學事故認定與處理辦法》追究責任。  

5.教務科對各系上報的《學生成績報告單》審核無誤,辦理相關交接手續後,1份交系所屬班級學習委員保管,1份交系保管。本學期考試試卷在辦理相應的交接手續後,按規定分系、學期、班級上交學院教學檔案室存檔。  

6.補緩考、重修考試在結束後,由登分教師填寫《學生補緩考成績報告單》一式四份,由系主任審核簽字後,統一上報教務科。教務科審核無誤後,将《學生補緩考成績報告單》1份由系發至所屬班級學習委員保管,1份交系保管。  

三、教務科職責  

1.負責全院學生成績計算機管理及網上公布工作。  

2.負責接收、審查學生成績及學生成績漏報的更改工作。  

負責畢業班成績核查工作,保證學院畢業生的質量。  

負責學生成績報告單的裝訂、存檔工作。  

附表:《學生成績補報、更正原因說明》。 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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