規章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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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考試管理暫行規定

發布日期:2014-12-04 浏覽量:

 

為加強考試管理工作,根據教育部及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關于考試管理工作的有關文件,結合本院實際情況,特制定本規定。  

一、考試組織領導  

每學期成立考試工作領導組,考試工作由教務科負責組織實施;各系負責考場布置、學生考試的組織、考号發放等工作。  

二、考試命題  

(一)各系組織有經驗的教師或任課教師命題,教務科也可以在題庫抽題。如果是命題,試題需經系主任審核簽字後,報教務科。  

(二)試題樣式應按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教務處統一規定格式進行排版。  

(三)命題應按教學大綱要求全面測量學生應具備的知識與能力。命題要有較大的覆蓋面、多種類型、适當的難度和區分度。  

(四)每門課程上交的試題,至少2套(AB卷,包括答案和命制信息表),并在規定的時間内,上交軟盤及試題打印稿。每套試卷之間的試題重複率不超過10%  

(五)考試試題的滿分為100分。  

(六)一份試題原則上應達到的量化指标:題型不少于四種;基礎知識題應占60%,能力題占40%,知識覆蓋面不低于70%;試題按難、中、易分類,其比例為3:5:2  

(七)試題上交後原則上不得更改,特殊情況需改動試題,需經系主任審核,報主管院領導批準,且須提前一周上交試題修改内容。試題内容更新應按照課程教學大綱變動及時更正。  

(八)試題命制有關規定見附表。  

三、試題管理、抽取及考試的組織和實施
(一)全院試題庫由教務科管理。  

(二)教務科按考試日程抽取考試課程試題。  

(三)教務科負責考試課程考試日程安排。  

四、試卷印制、交接、保管與保密工作  

教務科負責學院考試試卷的印刷、分裝、密封、保管、交接等工作,各項工作由專人負責。如出現責任事故,按學校、學院相關規定予以處理。  

五、監考管理  

教務科負責學院考試課程的主考、監考教師的安排工作。  

六、考場規則  

按照《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考場規則》執行。  

七、考核成績的管理  

按照《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學生成績暫行管理規定》執行。  

八、評卷與考試試卷存檔  

評卷按照《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評卷管理辦法》執行。教務科負責将每學期考試課程試卷(含空白卷)交教學檔案庫管理。 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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